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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华 黄鹏洲
摘要: 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经过2005年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后,全国渡口渡船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没有发生水上渡运的特别重大事故。但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当前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立法滞后导致各个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监管部门对渡口渡船监管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不一。海事管理机构作为对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的最后一道监管防线,在渡口渡船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追究案例中往往担责多于职责,为其他部门不适当履职的后果承担部分责任。海事管理机构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应消除自身短板充分履职外,应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和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沟通,通报信息,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在各个监管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同促进渡口渡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