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高速公路企业清排障收入增值税征管简析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陈兴平; |
关键词: | 营改增;高速公路;清排障;计税模式;税收征管 |
摘要: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此,高速公路营运企业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36号文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按此规定,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特别是已通车项目,由于没有进行增值税进项核算,对于收取的通行费收入,无疑均会选择简易计税法。笔者对试点 |
期刊名称: | 交通企业管理 |
出版年: | 2016 |
期: | 12 |
页码: | 1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