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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社会力量参与提高长江下游水上应急能力研究
论文题名: 社会力量参与提高长江下游水上应急能力研究
关键词: 水上运输;船舶事故;水上搜救;应急能力;社会参与
摘要: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航运经济越来越发达,长江黄金水道作为水上运输通道得到充分利用,每天航行长江的中外船舶近2000艘次,长江下游呈现一片繁忙景象。大量的船舶每年运输了10多亿的货物的同时也造成船舶事故险情的高发。事故险情使人命、财产、环境受到了威胁,水上搜救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公益性职能之一,也是国家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水上搜救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如何实施有效水上救助,保障人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受到广泛关注。本文从水上搜救的相关概念入手,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服务性政府、公共主体多元化、公共危机管理、委托代理等基础理论。分析长江下游水上搜救应急处理的国家专业力量现状和不足,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现状、优势和不足。讨论了社会力量参与提高长江下游水上应急能力方面存在的社会环境问题、政府缺位、公共服务的理念未形成、搜救理论研究滞后、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社会利益考虑少、社会诚信度低等主要问题。
  借鉴了英国、瑞典、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内河的社会救助经验,从社会力量参与水上危机处理的可能性、参与水上危机管理的法定义务、参与水上危机处理的补偿等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结合社会力量参与搜救的实践,得出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水上搜救应急处理能力可行的结论。提出了完善水上搜救体系、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强化水上搜救的宣传教育、制定配套的规章政策、拓展搜救基金政府对策,以及成立水上救助民间组织、开展水上搜救应急的理论研究、加强应急技能训练、添置搜救应急设备设施、建立动态应急待命值班等社会力量对策。
  指出了宏观层面、操作层面建立委托代理合同的实施途径。并提出了将水上搜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志愿者立法、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领导、建立水上搜救奖励机制等方面保障措施。
作者: 罗义芹
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朱玉柱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年度: 2011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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