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运输合同”章对于邮轮旅游的影响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孙思琪; |
关键词: | 民法典;合同编;运输合同;邮轮旅游;航程变更;《海商法》修改 |
摘要: |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对于邮轮旅游的直接影响主要集中于第二编"合同"第十八章"运输合同"第二节"客运合同"。草案第600条增加的关于实名制客票挂失补办的规定,由于邮轮船票大多采用电子形式,因而对于邮轮旅游影响较小;草案第604条增加的关于"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的规定,对于规制邮轮旅客的"霸船"行为具有鲜明的积极意义;草案第605条规定承运人在迟延运输时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无法适应邮轮旅游的特殊性,可能过度加重承运人的责任。为了应对该条对于邮轮 |
期刊名称: | 世界海运 |
出版年: | 2018 |
页码: | 4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