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评析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王正宇; |
关键词: | 海上货物运输;诚实信用原则;交易习惯;格式条款;货物装船;承托;订舱;卡贝略港;诉讼请求;托运人; |
摘要: | [提要]涉案海上货物运输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提单也未记载运费数额,这也是海上货物运输的普遍现象,故承托双方的订舱确认单、结算的往来邮件对运费数额的确定意义重大。针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时,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案情]2013年10月,被告B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期刊名称: | 世界海运 |
出版年: | 2016 |
页码: | 4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