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解读公约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本刊编辑部; |
关键词: | 海事局;莱德;外交文书;副局长;航运界;碳信用;船员管理;外贸运输;海运业;港口国监督; |
摘要: |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决定。11月1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吴海龙大使向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莱德递交了中国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外交文书,标志着我国政府完成了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程序。根据公约规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2016年11月12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该公约的批准将对我国海员群体、整个航运界 |
期刊名称: | 珠江水运 |
出版年: | 2016 |
页码: | 4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