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建立健全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
作者: | 杨晶晶;王东;马乐宽;孙宏亮 |
作者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关键词: | 《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生态坏境保护;规划体系 |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ド简称《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撐的长江流械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其中,相关专项规划应发挥对氏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构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该规划体系应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顶层规划,统筹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水资源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湖岸线保护规划、河道采砂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与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作为最顶层规划,《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做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绿色发展、生态空间管控与流域控制单元治理、水资源一水生态一水环境系统治理、近期规划与远景目标、中央和地方责任事权等5个方面的统筹;各专项规划之间应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协同发挥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作用。 |
期刊名称: | 环境保护 |
出版日期: | 20210304 |
出版年: | 2021 |
期: | 0304 |
页码: | 8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