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关于滞期速遣费涉海关税的几点思考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刘凯祖; |
关键词: | 完税价格;速遣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滞期费;审价办法;海关稽查; |
摘要: | 滞期费、速遣费是大部分外贸企业以及港口从业者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但是上述费用还会涉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认定进而影响海关税的缴纳金额,是很多从业者都不了解或知之不详的进口大宗散货贸易中经常会存在滞期费和速遣费情况,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大宗散货实际卸货时间一般自船舶提交"装卸准备通知书"(NOR)后12个或24个小时起算,直至卸货后水尺测量完毕为止。运输合同对装卸时间进行规定,如果装卸时间终点晚于合同约定卸货时间则产生滞期费,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货物全部卸载完毕,致使船舶继续在港内停泊,使船东增加在港费用支出 |
期刊名称: | 中国港口 |
出版年: | 2018 |
页码: | 5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