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海闗査驗」是否屬於運送人的免責事由? |
正文语种: | chi |
关键词: | 商業發票; 装箱明細; 不可抗力; 通常事變責任; 有權力者的限制; 推定過失責任 |
摘要: | 台灣甲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乙貨運承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以海運運送重量約600公斤的針織機零件-批(下稱系爭貨物)到大陸福建省的廈門市,雙方約定全程運費為:新臺幣(以下同)20,510元整,乙方收受系爭貨物之後,隨即簽發「載貨證券(提單)」(Bills of Lading)予甲方收執。 |
期刊名称: | 航贸周刊 |
出版年: | 2021 |
期: | 03 |
页码: | 2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