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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柳州市“公交都市”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论文题名: 柳州市“公交都市”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关键词: 城市公共交通;政府职能;规划设计;公众参与;管控机制
摘要: 城市公共交通是伴随城市出现而发展的产物,是方便城市居民出行而发展起来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的总称,为实现城市居民快速空间转移而提供的出行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城市公共交通越来越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影响人们的交通出行。城市公共交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以及完善程度,同时折射出一个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改革开放前期柳州市过于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今柳州市传统的市中心地区道路承载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交通出行量不断增加,柳州市多条干道道路供给能力已经远远小于交通出行需求。随着私人小汽车的兴起,加剧了这一变化,同时进一步挤压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生存空间,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并已趋向常态化。交通问题已成为近几年来最受人们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改变交通出行状况,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出行权益,柳州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国家战略,全力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柳州市政府以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发展为实践理念,通过保障和完善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机制,确立公共交通在柳州市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以建成“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目标,结合柳州市现有的公共交通基础,通过推动“公交提速、线网优化、场站枢纽、智能公交、绿色公交、服务提升、需求管理和特色示范”八大工程,以期改变柳州市传统的交通出行结构,做到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以及要精细化管控交通的要求,并减缓及主动预防城区主要干道拥堵情况。在2018年,柳州市基本实现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快速公交为骨干、出租小汽车为补充、水上巴士和公共自行车为辅助的公共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体系,极大的缓解交通环境,并以智能出行、便捷支付、优质服务等方面走在广西前列。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如何建设理想的“公交都市”,柳州市多个建设指标与国家“公交都市”标准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为使柳州市政府在建设“公交都市”发挥重要作用,建设及完善公共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体系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模式;本文以柳州市政府在创建“公交都市”建设中的职能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比较研究法,以公共产品理论知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将目前世界发达城市“公交都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柳州市建设实践相结合,从政府发挥公共产品供给者角色的角度分析柳州市政府在建设“公交都市”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和取得的成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首先,论文主要阐述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以此为基础,对国内外研究综述进行归纳、分析,总结理论研究成果;然后提出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同时对“公交都市”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包括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公共产品理论、公交都市的定义及特点,明确“公交都市”的政府职能。
  其次,通过对柳州市“公交都市”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柳州市在建设“公交都市”中的政府职能表现以及成效,并深入分析政府职能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交通政策制度不健全、交通规划管理不科学、交通宣传引导不到位、交通管控体系不完善。
  再次,本文借鉴世界发达城市公交都市建设的经验,归纳、梳理他们的研究成果,得出了政府在建设中起到主导者、规划者、监管者、引导者的作用,为柳州市政府建设“公交都市”提供实际实施经验和启发。
  最后,本文在柳州市建设“公交都市”的现状和原因分析中,分别从以下4个方面对柳州市开展“公交都市”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提出改进对策;政策方面:一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立法工作,二强化政策之间协调性,三完善公交财政补贴相关法律法规,四完善监督机制;规划方面:一建立正式统筹规划管理机构,二确立城市发展轴线和公交轴线,三优化城市土地功能配置;宣传引导方面:一改进宣传引导方式,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和平台,四以制度保障公众参与合法性;管控方面:一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二强化行政管理能力,三运用经济管理措施,四推进电子信息服务。
作者: 覃亮
专业: 地方政府治理与创新
导师: 张雄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年度: 2020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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