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评析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巨乐; |
关键词: | 诉讼时效;举证责任;海上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权;归责原则;代位请求赔偿权;过错推定;举证证明;储存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保险公司;预约保单; |
摘要: | [提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的适用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涉案保险法律关系应为海上保险法律关系;二是涉案基础法律关系应属于《海商法》调整的范围。2.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则不能一刀切式地认定无效。 |
期刊名称: | 世界海运 |
出版年: | 2019 |
页码: | 5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