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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承租人指定安全港的义务
题名: 承租人指定安全港的义务
正文语种: 中文
作者: 周婷婷;
作者单位: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关键词: 安全港;实际安全;预期安全;次要义务;赔偿责任
摘要: 租船合同中未列明港口,由承租人指定港口时,承租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指定的港口是安全的。对于承租人指定安全港的义务存在实际安全理论和预期安全理论之争。文章分析了这两种理论分歧以及承租人违反指定安全港义务的后果。
期刊名称: 珠江水运
出版年: 2019
页码: 1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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