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1973年8月5日至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以下简称《试行草案》),并由国务院批转各地、各部门实施。《试行草案》明确了涵盖交通等行业和大中型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原交通部的防止沿海水域污染职责,正式开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伴随我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客货运输业的高速发展,我国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历经近50余年的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得到深入贯彻和执行,“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已成为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目标。公路交通作为主要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一直是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1986年7月,原交通部召开公路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研讨了公路交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成为我国公路交通环境保护的开端。虽然我国公路交通行业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但在贯彻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思想、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践行绿色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公路交通行业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