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EPIRB在船舶证书展期后仍被滞留并追究RO责任的案例探讨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杨海兵 |
作者单位: | 浦东海事局 |
关键词: | 船舶;EPIRB;滞留;RO责任 |
摘要: | 船舶在营运期间应持有有效的法定证书,同时证书中列明的设备和构造应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在证书有效期内所有设备均保持正常状态。船舶检验机构在进行船舶检验时应尽职尽责,保证其所签发的证书中的设备均得到确认,并在证书中进行准确记录。否则,船检机构在检验时未发现的严重缺陷,可能会被PSC检查官追究RO责任。本文中某轮EPIRB电池在检验时已过期,船检机构仍然向船舶签发相关证书,导致该船被滞留,船检机构被追究RO责任。 |
期刊名称: | 中国水运 |
出版年: | 2022 |
页码: | 3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