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环境行政处罚修复功能的理论证成与规范构建 |
作者: | 陈幸欢 1,2 杨秀芹 1 |
作者单位: | 1.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 华东政法大学 |
关键词: | 环境行政处罚;修复功能;惩戒功能;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治理; |
摘要: | 我国环境行政处罚的理论及实践均注重其惩戒功能,而忽视了与恢复生态环境相对应的修复功能。同时,宏观层面行政处罚的修复导向不明确,微观层面行政处罚的具体修复规则缺失,导致环境行政处罚的修复功能得不到彰显。在理论上,环境行政处罚的修复功能与惩戒功能并行不悖,其应然功能格局为前置修复功能,并将惩戒功能作为修复功能实现的基础和保障。鉴于此,应按照“宏观—微观”的思路,实现修复功能的规范构建。宏观层面,明确环境行政处罚的修复导向,将修复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首要责任承担方式。微观层面,将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作为修复的目标;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理性选择修复方式;从主体、标准和监督三个方面规范修复成果的验收;建立以修复效果为核心的分级激励机制。 |
期刊名称: | 环境保护 |
出版日期: | 202401 |
出版年: | 2024 |
期: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