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论《国际危规》中主管机关批准或认可条款的执行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李祎东 |
作者单位: | 天津海事局 |
关键词: | 国际危规 主管机关认可 危险货物 安全公约 |
摘要: | 作为海运危险货物的主管机关的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应按照《国际危规》的要求履行批准认可权力,避免危险货物因无主管门批准认可证书而造成船舶货物滞留.本文试图通过对《国际危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以为国务院交管部门提供执行这些条款的建议. |
会议日期: | 20041128 |
会议举办地点: | 北京 |
会议名称: | 中国航海学会2004年度学术交流年会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日期: | 2004-11-01 |
出版单位: | 中国航海学会 |
母体文献: | 中国航海学会2004年度学术交流年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D9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