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立法漏洞给我们带来的思考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彭树胜 |
作者单位: |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秦皇岛,066002 |
关键词: | 国内立法 国际公约 法律适用 违法性 违约性 |
摘要: |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于1999年生效,原<海环法>自新<海环法>生效后失效,不但如此,原<海环法>的实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自新<海环法>实行后也处在一个不尴不尬的地位,虽然国家没有明令禁止适用,但由于其依据的母法--原<海环法>失效,因而导致实际执法时无法引用.这样实际工作中就出现了一些不好解决的问题:新<海环法>虽然增加了不少内容,但各种规范过于笼统,原则性的规定较多,具体规范较少,而且新的配套的实施法规还没有,导致实际执法无所适从.本文就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探讨这个问题,以此引起有关部门在立法时能够考虑到这些事情,尽量避免出现这些立法漏洞. |
会议日期: | 200510 |
会议举办地点: | 北京 |
会议名称: | 2005年度海洋工程学术会议 |
出版日期: | 2005-09-30 |
母体文献: | 中国造船 |
分类号: | D9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