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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可预见规则在沉船残骸及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应用──从"‘新安海’号沉船及船载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说起
题名: 可预见规则在沉船残骸及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应用──从"‘新安海’号沉船及船载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说起
正文语种: 中文
作者: 陈远达 张楚平
作者单位: 广州打捞局
关键词: 沉船残骸 打捞货物 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 可预见规则
摘要: 沉船残骸及货物是从海上打捞起来出售的特殊商品,在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其违约赔偿的范围应根据打捞作业的高风险性以及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合理预期来作出评价。本文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可预见规则的理论基础,对可预见规则在沉船残骸及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应用提出了方案。
会议日期: 200708
会议举办地点: 海南博鳌
会议名称: 第四届中国国际救捞论坛
出版日期: 2007-07-31
母体文献: 第四届中国国际救捞论坛论文汇编
分类号: D92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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