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论海上保险中委付的条件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任律珍 |
作者单位: | 集美大学航海学院 厦门 361021 |
关键词: | 海上保险 推定全损 委付条件 保险标的 权利义务 |
摘要: | 在海上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构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全部损失时必须将保险标的权利和义务委付给保险人。关于海上保险中委付的条件,学术界多有争议,作者结合中外法律及实务中有关委付的规定和实际做法,在分析了国内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委付以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为前提;必须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必须全部委付;不得附条件;必须经保险人接受方为有效。 |
会议日期: | 200310 |
会议举办地点: | 长沙 |
会议名称: | 第五届全国交通运输领域青年学术会议 |
出版日期: | 2003-09-30 |
母体文献: | 第五届全国交通运输领域青年学术会议论文集 |
分类号: | F84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