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之我见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黄晓颖 |
作者单位: | 南通海事局 江苏 南通 226004 |
关键词: | 海事管理机构 危险品码头 港口管理 海事监管 管理事权 |
摘要: | 200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正式施行。该部法律提出了一个新的港口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那么《港口法》实施后,海事管理机构对港口、码头,特别是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是否受到影响?拥有哪些管理事权?如何履行海事监管职责?本文以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全面阐述了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 |
会议日期: | 200810 |
会议举办地点: | 上海 |
会议名称: | 第五届长三角科技论坛——航运分论坛暨苏浙闽沪三省一市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 |
出版日期: | 2008-09-30 |
母体文献: | 第五届长三角科技论坛——航运分论坛暨苏浙闽沪三省一市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U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