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国际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责任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柴智超 |
作者单位: | 辽宁海事局庄河海事处 辽宁庄河 116400 |
关键词: | 危险货物运输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舶事故造 海商法 |
摘要: | 民事责任方面,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于1996年第47届会议上通过了《1996年国际海运有害有毒物质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公约》(HNS),其宗旨在于确保因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事故造成损害的受害者获得足够的适当的有效赔偿。该公约将在满足公约本身规定的生效条件之日后18个月生效〔迄今尚未生效)。另外,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中国《海商法》中也对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当事方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规定。本文将结合上述法规,探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责任承担问题。 |
会议日期: | 200912 |
会议举办地点: | 哈尔滨 |
会议名称: | 2009年中国航海学会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委员会年会 |
出版日期: | 2009-11-30 |
母体文献: | 2009年中国航海学会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U695.292 D9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