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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论我国外派船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兼评我国《船员条例》第44条和第66条的修改
题名: 论我国外派船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兼评我国《船员条例》第44条和第66条的修改
正文语种: 中文
作者: 吴凯
作者单位: 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外派船员 外派单位 海外雇主 请求权
摘要:   外派船员在劳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后,可以向外派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也可以向海外雇主请求违约或侵权损害赔偿。在违约与侵权索赔之间,外派船员谈选择何种诉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明确。如果我国《船员条例》的有关条文得以适当修改,将对该问题产生重大影响。
会议日期: 200801
会议举办地点: 广州
会议名称: 第二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出版日期: 2007-12-31
母体文献: 第二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论文集
分类号: U69 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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