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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项目编号: 20154104-T-348
项目名称: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机动车维修救援技术人员、电动汽车维修人员及燃气汽车维修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关键词: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从业资格;维修人员;结算;企业负责人;价格;维修业务;岗位职责
组织单位: 交通运输部
主持或承担单位: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项目类别: 交通运输标准制修订项目
起止年限: 2016-2017
立项年份: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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