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船员近亲属的反射精神损害赔偿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谭学文 |
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广东 广州 510300 |
关键词: | 船员近亲属 反射精神损害 直接保护 解释论 |
摘要: | 随着侵权法保护范围的扩张,船员本人的精神损害得到了有效保护,而船员近亲属因目睹、耳闻或知悉船员人身损害而遭受的反射精神损害作为一种现实存在的损害,具有理论上的可赔偿性,也应当纳入保护的范畴。从比较法角度考察,英美法系创立"nervous shock"制度,对船员近亲属等间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直接保护,而德国法系主要通过民法解释学技术,把反射精神损害纳入健康权或身份权范畴内予以间接保护。这两种模式对间接受害人精神利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我国法对反射精神损害的保护尚无明文规定,但在侵害船员生命权致其死亡的情况下,对船员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尚存在解释上的余地。我国司法实践对反射精神损害的保护程度较为有限,船员近亲属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较为单一。因此,实践中需要将反射精神损害作为一种独立的损害类型加以单独保护,以实现对船员近亲属等间接受害人利益的全面维护。这需要采取解释论的方式,对《侵权责任法》关于精神损害的条文进行彻头彻尾的解释,通过解释学方法将反射精神损害解释成一种独立的损害类型予以直接保护。 |
会议日期: | 201310 |
会议举办地点: | 广州 |
会议名称: | 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 |
出版日期: | 2013-09-30 |
母体文献: | 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D92 DF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