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构建四项机制 提升海事处现场监管能力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涂日粦 张强 赵磊 |
作者单位: | 惠州海事局 |
关键词: | 水上交通安全 四项机制 提升 监管能力 建设 |
摘要: | 海事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对船舶航行安全与海洋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神圣职能。海事处作为四级机构之一,是海事最基础的执法单元,[1]担负着海事现场管理的重要职责,是忠实的海上守护者。随着我国航运业的迅猛发展,通航秩序日益复杂,安全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切实推进海事处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水域环境免受破坏,保持通航环境安全畅通,已经越来越紧迫而重要。本文将从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安全合作机制、内部执法机制和信息化监管机制四个方面人手,浅谈如何强化海事处现场监管能力。 |
会议日期: | 20140904 |
会议举办地点: | 银川 |
会议名称: | 中国航海学会2014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 |
出版日期: | 2014-09-04 |
母体文献: | 中国航海学会2014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D92 D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