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計畫針對國內尚未納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管之100家特殊公共場所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的現況訪查,包括宗教活動相關場所、健身房、補習班、電影院與視聽歌唱業等5大類場所,以建立國內特殊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資料及評估列管之必要性.結果發現電影院各測點瞬間CO2濃度高於標準值(CO2異常)比例為4/22(地點),12/169(站次);KTV場所7/26(地點),27/235(站次);宗教活動2/16(地點),10/117(站次);健身房10/21(地點),49/162(站次);補習班5/15(地點),8/76(站次),而上述場所CO調查結果則皆符合標準.第二階段10處公共場所調查結果發現,懸浮微粒(PM2.5)污染較為嚴重,超出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值之比例為30%.此外,有1處補習班(補習班_台中2)之真菌測值超過環保署標準值,但其I/O≦1.3.就室內PM2.5而言,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場所中KTV_北4、KTV_北7之PM2.5濃度偏高的原因可能與菸塵有關.精舍/佛堂_台中4採樣的2樓平時使用空調(分離式冷氣),因室內有焚香煙霧繚繞,故其懸浮微粒PM10及PM2.5濃度皆高;就外氣中懸浮微粒PM10及PM2.5而言,濃度偏高場所為KTV_北7、健身房_台中3及健身房_高雄6,此三家場所皆位於都會區,室外PM2.5的來源可能亦有貢獻.由上述結果本研究認為現階段此五類場所可適用目前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僅需針對其造成空氣品質不良原因加以改善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