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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環境影響評估之監督機制舆實務
题名: 環境影響評估之監督機制舆實務
正文语种: 中文
作者: 林信一
作者单位: 长荣大学职业安全与卫生学系
关键词: 监督追踪机制 环境监测 监督小组
摘要:   台湾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主要分为评估、审查、监督及罚则四类,其中监督机制系针对已通过之环评案件进行列管,追踪其环评承诺事项之落实程度,「综合性环境监测」及「具目标环境监测计划」可作为包含监督与追踪之环境管理及决策之用,亦可作为开发个案定期环境法规之环境稽查,其目的包括查核是否符合环境需求、评估当地环境管理系统之有效性、评估由例行或非例行性物质及操作所致之风险。依据环评法相关之规定,于监督追踪列管环评案件时,若有违反环评承诺,环保主管机关可依环评法相关规定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法罚款额度裁量基准]进行罚款之计算,并依[环境影响评估监督及裁处不法利得作业要点]计算其不法利得后,并同罚款裁处,若仍未改善则按日连罚。违反之情节重大者,主管机关将转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命其停止实施开发行为。监督之执行可分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环保主管机关及监督小组等三种,其中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针对所属单位之各项开发行为,以考核评比方式进行环评承诺事项落实程度及环境保护执行成效之评分,并将追踪结果函送环保主管机关。环保主管机关则参照「环境影响评估个案监督作业执行原则」,依其作业程序,拟定所有列管环评案件之监督时机,均依各项法令所赋予之责任及义务进行环评案件追踪监督事宜;而监督小组因无行政裁罚权,若于监督过程遇开发单位明显违反环评承诺时,将以监督小组之名义函请环保主管机关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权责及相关法令办理。
会议日期: 20140910
会议举办地点: 台北
会议名称: 2014两岸环保高层专家论坛
出版日期: 2014-09-10
母体文献: 2014两岸环保高层专家论坛论文集
分类号: D92 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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