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美国联邦安检与私营安检的绩效对比 |
摘要: | 2001年11月,为了提高美国境内各种运输模式的安全性,美国国会出台了航空和运输安全法案(ATSA)。在航空系统的安全保障方面,ATSA提出了几项重要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在2002年11月19日前实现由联邦政府提供美国民用机场的安全检查服务。ATSA的第108条款要求在美国运输安全局(TSA)的监督下,在五家民用机场保留私营航空安全检查人员。这五家机场分别是:旧金山国际机场(SFO)、堪萨斯城国际机场(MCI)、大罗彻斯特地区国际机场(ROC)、杰克逊霍机场(JAC)和图珀洛地区机场(TUP)。鉴于准确评 炀璺 炀璺ꉪ璮田璺 炀璺 ꅸ璮窤璺 㹈ϋፐό 頓璮ᆿЀ ᑀࣤႯ頠璮 ፐό赴赴�瑲Љ 䕄ϛ ダ䋘瑱�瑲 ࣤႯꋔϛᩄ კⷘ瑉浥 ࠄ H:mm:ss 䩔ᄿ識 좑璯ፐό ՚ 赴 ꙮ璯ፐό朆@ꀃ@ ꉎ@ࠄ 횄B쵣B 1 yy赴'Mꙮ璯瞘趷⼨瑲ࣨႯダ 琐聁먲ᄾ䯤�ᅃ Ⴏ |
发布日期: | 2005 |
关键词: | 暂无 |
国别: | 美国 |
编辑时间: |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