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从1986年改革以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行政司法职能,有效地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驾驶员非职业化,社会对道路通行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涉及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环境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已由“人的行为”逐渐转变为“人、车、路和环境”等诸要素的综合。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这一特殊的通行环境中,其交通安全更依赖于“人、车、路和环境”这四要素的协调配合。而现行的管理体制,一部分职能由公安部门管理,一部分职能由交通部管理(如“道路”和“环境”因素,包括运输管理、道路工程设计、道路改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监控设施建设等等),人为地割裂了交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降低了管理效能。
论文通过研究国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内容和发展趋势,然后通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政府管制的变迁,详细研究了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模式,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我国三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优劣势。
基于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府管制的背景,结合绩效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的思想,进行横纵向的指标体系构建。将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思想融入,而不是简单的套用。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研究。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或综合评价提供了理论基础。并从另一层面,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选择,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