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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
专利名称: 一种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包括中心框架,所述中心框架的内腔上下位置分别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靠近中心框架的一侧分别安装有活动板和锁紧螺母,所述锁紧螺母与螺纹杆螺纹连接,所述中心框架的两侧分别安装有连杆,所述连杆上安装有支护板,所述支护板与活动板之间安装支护杆。该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通过中心框架、螺纹杆、活动板、锁紧螺母、连杆、支护板以及支护杆的设计和使用,在进行基坑内壁支护的时候,直接通过拉拽把手带动各个结构联动即可实现支护动作,即可以实现快速对基坑进行支护的目的。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湖南;43
申请人: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博雅;李婉滢;罗枭;姜胤延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3-06-0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3-11-17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321402487.7
公开号: CN220035444U
代理机构: 长沙大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黄纯能
分类号: E02D17/04;E02D5/74;E;E02;E02D;E02D17;E02D5;E02D17/04;E02D5/74
申请人地址: 422000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675号
主权项: 1.一种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框架,所述中心框架的内腔上下位置分别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靠近中心框架的一侧分别安装有活动板和锁紧螺母,所述锁紧螺母与螺纹杆螺纹连接,所述中心框架的两侧分别安装有连杆,所述连杆上安装有支护板,所述支护板与活动板之间安装支护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框架为口字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套装在螺纹杆上,所述活动板的孔洞直径大于螺纹杆的外径,所述活动板能沿螺纹杆前后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有8根,分别固定安装在中心框架的两侧四角,呈对称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的端部设有螺纹,所述中心框架上开有螺纹孔,所述连杆与中心框架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板与连杆的连接位置设有套筒,所述套筒焊接在支护板上且套装于连杆外。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杆包括上支护杆和下支护杆,所述上支护杆和下支护杆的一端通过耳板、卡栓与支护板铰接,另一端通过连接销与活动板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工程用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上安装有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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