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提高乘坐舒适度并且降低车辆中驾驶员和乘客焦虑的方法 |
摘要: |
多个变型可以包括一种系统或方法,该系统或方法监视车辆控制动作并在控制动作发生之前向车辆乘员传达即将到来的控制动作、诸如减速或横向移动,使得乘员意识到即将到来的车辆控制动作,并可以在车辆操作期间降低乘员的压力或焦虑。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申请人: |
操纵技术IP控股公司;大陆汽车系统公司 |
发明人: |
O·卡夫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2-06-1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210680176.0 |
公开号: |
CN117022310A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书航;周学斌 |
分类号: |
B60W50/14;B60R16/037;B;B60;B60W;B60R;B60W50;B60R16;B60W50/14;B60R16/037 |
申请人地址: |
美国密执安州; |
主权项: |
1.一种产品,包括: 至少一个控制器; 存储计算机可执行组件的存储器; 处理器,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计算机可执行组件,其中计算机可执行组件包括: 存储至少一个预先的控制动作; 确定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需要控制动作; 将控制动作的需求标记为事件; 确定控制动作以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 发起执行控制动作; 评估标记事件的严重性; 确定标记的事件是非常规事件; 经由至少一个乘客跟踪输入来监视车辆乘员的注意力;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预先的控制动作导致增加的乘员焦虑;和 经由人机接口将发起的控制动作传达给车辆乘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进一步包括完成控制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确定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的控制动作将在车辆乘员中创建高焦虑、感官过载或感官疲劳中的至少一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减速率或估计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和 将预定减速率或预定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至少一个估计减速率或估计加速率进行比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和 将预定横向减速率或预定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进行比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收紧车辆内的至少一个安全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照亮车辆内的至少一个光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在车辆内提供至少一个音频提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在车辆仪表板内显示器的图形用户界面上显示预期的控制动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振动车辆座椅或座椅的部分,以指示横向移动控制动作。 11.一种产品,包括: 至少一个控制器; 存储计算机可执行组件的存储器; 处理器,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计算机可执行组件,其中计算机可执行组件包括: 确定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需要至少一个控制动作; 将控制动作的需求标记为事件; 确定至少一个控制动作以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其中至少一个控制动作包括至少一个致动器命令,所述至少一个致动器命令被传送到电子转向系统、牵引控制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推进系统或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中的至少一个; 发起执行至少一个控制动作; 评估标记事件的严重性; 确定标记的事件是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的减速率或估计的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 将预定减速率或预定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估计减速率或估计加速率进行比较; 经由至少一个乘客跟踪输入来监视车辆乘员注意力,所述乘客跟踪输入包括跟踪车辆乘员头部位置或眼睛移动中的至少一个;和 经由人机接口将发起的控制动作传达给车辆乘员,包括照亮车辆内的至少一个光源、在车辆内提供至少一个音频提示、在车辆仪表板内的显示器的图形用户界面上显示预期的控制动作或者振动车辆座椅或座椅的部分以指示横向移动控制动作中的至少一个。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产品,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将预定横向减速率或预定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至少一个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进行比较。 13.一种方法,包括: 确定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需要控制动作; 将控制动作的需求标记为事件; 确定控制动作以继续车辆的功能和行驶; 发起执行控制动作; 评估标记事件的严重性; 确定标记事件是非常规事件; 经由至少一个乘客跟踪输入来监视车辆乘员注意力;和 经由人机接口将发起的控制动作传达给车辆乘员。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器与电子转向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推进系统或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中的至少一个可操作地通信。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发起执行至少一个控制动作包括将至少一个致动器命令传送至电子转向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推进系统或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中的至少一个。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人机接口向车辆乘员传达发起的控制动作包括照亮车辆内的至少一个光源、在车辆内提供至少一个音频提示、在车辆仪表板内显示器的图形用户界面上显示预期的控制动作或振动车辆座椅或座椅的部分以指示横向移动控制动作中的至少一个。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至少一个乘客跟踪输入监视车辆乘员注意力包括跟踪车辆乘员头部位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确定继续车辆功能和行驶的至少一个控制动作将在车辆乘员中创建高焦虑、感官过载或感官疲劳中的至少一个。 1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减速率或估计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将预定减速率或预定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估计减速率或估计加速率进行比较。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标记事件为非常规事件包括: 计算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将预定横向减速率或预定横向加速率中的至少一个与至少一个估计横向减速率或估计横向加速率进行比较。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