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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拖挂车
专利名称: 拖挂车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拖挂车,其包括主车,能够连接于主车上的挂车、以及设于主车上的控制器、显示单元和摄像头,还包括设于挂车上的标识部,其中,摄像头包括设于主车后部的主车后部摄像头,标识部包括角度标识部和挂车标识部,主车后部摄像头能够采集角度标识部和挂车标识部的图像,控制器与显示单元和主车后部摄像头分别连接,且控制器接收主车后部摄像头采集的图像,能够经显示单元显示预设信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拖挂车,通过设置主车后部摄像头,能够采集角度标识部和挂车标识部的图像,并能够显示预设的图像信息,应用于全景拼接系统中,利于节约工人的标定时间,可提高运营效率。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河北;13
申请人: 如果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晓宇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3-06-3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3-11-1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321695992.5
公开号: CN220009619U
代理机构: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曹芸丽
分类号: B60R1/27;B60R1/24;B60R1/25;B60R1/26;B60R11/04;B60R11/02;B;B60;B60R;B60R1;B60R11;B60R1/27;B60R1/24;B60R1/25;B60R1/26;B60R11/04;B60R11/02
申请人地址: 071000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199号
主权项: 1.一种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包括主车(1),能够连接于所述主车上的挂车(2),以及设于所述主车上的控制器(3)、显示单元(4)和摄像头,还包括设于所述挂车(2)上的标识部(5); 所述摄像头包括设于所述主车(1)后部的主车后部摄像头(6),所述标识部(5)包括角度标识部(501)和挂车标识部(502),且所述主车后部摄像头(6)能够对所述角度标识部(501)和所述挂车标识部(502)进行图像采集; 所述控制器(3)与所述显示单元(4)和所述主车后部摄像头(6)分别连接,且所述控制器(3)接收所述主车后部摄像头(6)采集的图像,能够经所述显示单元(4)显示预设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头包括设于所述主车(1)前部的主车前部摄像头(7),设于所述主车(1)左部的主车左部摄像头(8),设于所述主车(1)右部的主车右部摄像头(9),设于所述挂车(2)后部的挂车后部摄像头(10),以及设于所述挂车(2)左部的挂车左部摄像头(11),和设于所述挂车(2)右部的挂车右部摄像头(12); 所述控制器(3)与所述主车前部摄像头(7)、所述主车左部摄像头(8)、所述主车右部摄像头(9)、所述挂车后部摄像头(10)、所述挂车左部摄像头(11)和所述挂车右部摄像头(12)分别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车前部摄像头(7)、所述主车左部摄像头(8)、所述主车右部摄像头(9)、所述挂车后部摄像头(10)、所述挂车左部摄像头(11)、所述挂车右部摄像头(12)均采用鱼眼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车后部摄像头(6)采用窄角摄像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4)采用位于所述主车(1)的仪表板上的中控显示屏。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标识部(5)设于安装基板上,并通过所述安装基板固定在所述挂车(2)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挂车标识部(502)包括设于所述安装基板上的数字标识。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挂车标识部(502)包括设于所述安装基板上的条形码标识或二维码标识。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度标识部(501)包括设于所述安装基板上的多个图案标识,多个所述图案标识在所述安装基板上呈矩形阵列排布,且任意相邻的所述图案标识的颜色不同。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拖挂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度标识部(501)和所述挂车标识部(502)均由喷涂于所述安装基板上的油漆层形成。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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