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及重型卡车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重型卡车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及重型卡车。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包括骨架总成、蒙皮总成、墙板总成、厨房总成以及卫生间总成;蒙皮总成固定设置在骨架总成的外侧,蒙皮总成的侧边设置有生活舱门;墙板总成固定设置在骨架总成的内侧,墙板总成开设有与生活舱门对位的通道口,墙板总成内设置有厨房空间以及卫生间空间,厨房空间与通道口相通,厨房空间与卫生间空间相通,厨房空间与卫生间空间相通的位置设置有门板;厨房总成设置在厨房空间内,卫生间总成设置在卫生间空间内。通过在驾驶室总成后方单独布置生活舱,在有限的空间满足对卫生间及厨房生活设施的需求,实现干湿分离,驾驶室总成无需进行平台性变动。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安徽;34 |
申请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振;孟祥楠;申永浩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3-09-1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311210103.6 |
公开号: |
CN117022096A |
代理机构: |
北京维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天宇 |
分类号: |
B60P3/363;B;B60;B60P;B60P3;B60P3/363 |
申请人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开区始信路669号 |
主权项: |
1.一种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包括骨架总成、蒙皮总成、墙板总成、厨房总成以及卫生间总成;所述蒙皮总成固定设置在所述骨架总成的外侧,所述蒙皮总成的侧边设置有生活舱门;所述墙板总成固定设置在所述骨架总成的内侧,所述墙板总成开设有与所述生活舱门对位的通道口,所述墙板总成内设置有厨房空间以及卫生间空间,所述厨房空间与所述通道口相通,所述厨房空间与所述卫生间空间相通,所述厨房空间与所述卫生间空间相通的位置设置有门板;所述厨房总成设置在所述厨房空间内,所述卫生间总成设置在所述卫生间空间内;所述厨房总成包括灶台、燃气灶、气瓶架以及油烟机,所述燃气灶设置在所述灶台上,所述灶台的下方设置有第一容置空间,所述气瓶架设置在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油烟机设置在所述灶台的上方;所述卫生间总成包括马桶、卫生间排气管道以及换气扇,所述卫生间排气管道设置在所述卫生间空间的顶部,且所述卫生间排气管道依次穿过所述墙板总成、所述骨架总成以及所述蒙皮总成,所述换气扇设置在所述卫生间排气管道的进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蒙皮总成的后侧设置有通风窗,所述墙板总成开设有与所述通风窗对位的通风口,所述通风口与所述厨房空间相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厨房总成还包括厨房照明灯、电器开关以及插座,所述厨房照明灯设置在所述厨房空间的顶部,所述电器开关以及所述插座设置在所述灶台的上方,所述电器开关与所述厨房照明灯电连接;所述换气扇的一侧设置有卫生间照明灯,所述换气扇以及所述卫生间照明灯与所述电器开关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厨房总成还包括储物架,所述储物架设置在所述灶台的下方,所述储物架安装有饮水瓶以及灭火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灶台的下方设置有第二容置空间,所述第二容置空间内设置有冰箱,所述灶台上设置有水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灶台的上方设置有调料架以及储物柜,所述调料架安装有调料盒,所述储物柜位于所述油烟机的上方,所述储物柜的下方设置有微波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厨房空间的顶部设置有水箱,所述灶台的上方设置有热水器,所述热水器与所述水箱管路连接,所述马桶与所述水箱管路连接;所述卫生间总成还包括花洒以及淋浴盒,所述花洒设置在所述卫生间空间的顶部,所述花洒与所述水箱以及所述热水器管路连接,所述淋浴盒设置在所述马桶的上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卫生间空间还包括梳妆镜,所述梳妆镜设置在所述卫生间空间的侧壁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厨房总成还包括晾衣架,所述晾衣架设置在所述厨房空间的顶部。 10.一种重型卡车,其特征在于,包括驾驶室总成以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所述分离式重型卡车生活舱设置在所述驾驶室总成的后部。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