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道路作业警示头灯 |
摘要: | 道路作业警示头灯,主要由闪光电路、照明灯、充电电池构成,装在一可佩 戴于人体头顶部的壳体内。照明灯采用LED圆形阵列,电池采用可充电锂离子 电池或镍氢电池。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提供一种主动式发光的警示标志,这种 标志与工作帽子上所配的两块Φ15*5的磁铁相吸合,使其牢牢地固定在工作帽 的顶部,光亮呈360°闪射,无视线死角,并可在500m内很清晰地看到。同时, 磁铁又是启动开关的外作用配件,通过磁性,使壳体内的干簧管导体连接,从而 接通电路,警示灯开始工作;脱离磁铁后,电路关闭,警示灯停止工作。该实用 新型体积小、重量轻,工作时间长,佩戴方便,光亮醒目,防水性能好,特别适 合于在道路上作业的工人佩戴使用,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为使用者提供有效 的安全保障。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辽宁;21 |
申请人: | 张 林 |
发明人: | 张 林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08-07-0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1-0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0820013840.1 |
公开号: | CN201265749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申请人地址: | 116300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云岗小区3号楼108室 |
主权项: | 1. 一种道路作业警示头灯,其特征是:由闪光电路、充电电池及照明灯构成, 装在一可佩戴于人体头顶部的壳体内。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