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機關辦理工程技術鑑定所發揮之功能與作用 |
正文语种: | 中文繁体 |
作者: | 李君達 |
作者单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
关键词: | 機關鑑定;具結;證據能力;態樣;採用率;鑑定機構登錄 |
摘要: | 鑑定是以具體資料,以有經驗之人,重 塑事發當時之真相或認定責任歸屬、損害因 果關係等之專業判斷,而實體鑑定程序之制 度化與否,足以影響鑑定意見之公正、客觀 性。目前全國各機關僅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設有專責工程技術鑑定單位,依據政府採 購法第6條第3項規定,受理法院、檢察或 調查機關囑託之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案件;因 其鑑定服務費用較坊間為低廉,對於爭議金 額較大之案件,更顯現出彼此差距之大,也 是公共工程爭議訴訟案件於法院審判程序中 有鑑定需求者列為首選之參考要素之一。然 外界對於機關鑑定認識與瞭解仍有虛無縹緲 之印象,謹就承辦機關鑑定行政幕僚作業期 間對於工程技術鑑定之程序、結果及後續發 揮之功能與作用,提出相關經驗作為分享。 |
期刊名称: | 工程: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刊 |
出版日期: | 2016.10 |
出版年: | 2016 |
期: | NO.05 |
页码: | 2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