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次性刑侦用物证提取管 |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公安用物证提取管,它包括插管和套在插管上的封帽,插管的插口处设有卡口,封帽上设有透气孔和滤膜,插管中设有棉棒,其特征在于,在棉棒的棒体上加工有自撑爪,通过自撑爪使棉棒固定在插管里。当棒体插进卡口后,自撑爪涨开,涨开后的爪径大于卡口的直径,所以只能插进不能拔出,一次使用后不容易被人抽出棉棒后将插管和封帽二次利用,避免了检材被污染,保证了提取物证的真实性。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山东;37 |
申请人: | 泰山学院 |
发明人: | 曲昕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0-02-0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1-0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020108629.5 |
公开号: | CN201740659U |
分类号: | G01N1/02(2006.01)I |
申请人地址: | 271000 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西首泰山学院 |
主权项: | 一种一次性刑侦用物证提取管,它包括插管和套在插管上的封帽,插管的插口处设有卡口,封帽上设有透气孔和滤膜,插管中设有棉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棉棒的棒体上加工有自撑爪。?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