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艙位互換下実際運送人的認定 |
正文语种: | chi |
作者: | Smooth Bay; |
关键词: | 艙位互換; 實際運送人; 舉證責任的轉換; 憑指示(Toorder); 海運單(Sea Waybill ); 代位求償權; 契約運送人; 共同保險 |
摘要: | 「艙位互換」制度(space charter),在航運業界又稱之為「等量交換制度」,係指在多家貨櫃船公司所組成的航運集團中1,各公司分別提供-艘或多艘性能暨設備相近的貨櫃船,經過相互協商、共同調整班期,各公司在彼此的貨櫃船上都擁有-定比例的艙位使用權,以承運重櫃(貨櫃裝載貨物)或者空櫃。此-模式的出現打破了-艘船舶對應-個「實際運送人」(the actual carrier )的傳統海上貨物運輸關係,蓋在此-模式的運作下,-艘船舶上可能聚集了若干個「實際承運人」,而這些「實際運送人」各自簽發自己船公司的提單,但是實際承運的船舶卻非其自己所有或經營。 |
期刊名称: | 航贸周刊 |
出版年: | 2021 |
期: | 03 |
页码: | 2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