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论文 >详情
原文传递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海事信用监管研究
论文题名: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海事信用监管研究
关键词: 海事管理;信用监管;长三角一体化
摘要: 现代社会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两会“信用监管”首次被纳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信用监管是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同时也是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手段。海事部门承担着维护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职责,在国家“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海事系统的监管模式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众多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面对有限的执法力量和监管手段,如何效用最大化的投放执法资源,实现精细化管理,是海事部门面临的监管难题。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度高、开放度高、创新力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改革和全面开放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背景下,海事管理将迎来全新的变革,加快建设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海事管理机制,是海事管理改革的方向。
  本文立足我国海事管理实际,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通过文献归纳、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海事系统信用监管历史沿革进行梳理,从法律法规、信息采集、等级评定、分级管理、联合奖惩、协同共治等方面总结我国长三角地区海事部门信用监管实施现状。结合调查问卷和访谈资料,本文归纳了信用监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区域法治建设协同程度低、信用记分标准不合理、分级管理奖惩措施不到位、信用信息共享障碍等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通过学习借鉴我国海关总署和公路领域信用监管的先进经验,运用信用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从完善信用监管法律、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落实分级分类管理、丰富奖惩激励措施四个方面获取经验启示,为我国海事信用监管的发展改革建言献策。
  本文认为信用监管的实施能够转变海事管理部门职能,提升监管质量,降低执法成本,促进水上监管部门的协同共治,对我国航运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研究发现,当前海事系统信用监管的主要发展瓶颈在于信用监管制度及平台保障不健全、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不到位、协同治理和资源共享不畅通、信用环境和人员意识不足等,作为国家水上交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形势下“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要求和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背景,长三角海事管理部门在信用监管建设方面具备史无前例的转型和发展机遇,这将推动海事信用监管模式朝协同共治方向发展,为海事治理能力的提高带来巨大效益。
作者: 刘艺茹
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
导师: 冯苏苇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
学位年度: 2022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