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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背景下上海海事现场监管体制深化改革研究
论文题名: 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背景下上海海事现场监管体制深化改革研究
关键词: 海事机构;现场监管;组织改革;国际航运中心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迈向提质增效的新常态,上海正着力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航运及其相关产业、经济的发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但仍需在港航综合治理、船舶综合服务、航运基础设施、船舶新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建设。上海海事局作为全球第一大港上海港水域的水上安全主管机关,发挥着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服务港航企业建设、促进航运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随着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推进,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海事现场监管已成为大势所趋。在历经多次改革后,当前上海海事局仍面临着目标定位不清、行政经费缩减、单一治理能力有限、监管理念手段滞后等方面影响海事现场监管效益、效率与经济性的问题。
  本文以上海海事局为研究对象,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上海海事局现场监管能力效力为研究目标,立足海事现场监管实践,结合相关文献研究,综合运用调查访谈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和协同治理、事中事后监管、扁平化管理等公共管理学理论开展研究。
  本文首先对海事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体制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简要介绍近年来海事部门及其他水上监管执法主体的发展改革,对上海海事局现场监管体制现状进行简述,提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深化建设对海事现场监管所提出的要求以及海事现场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发展机遇。随后,本文结合对海事执法人员的半结构化访谈、相关文献资料与经验观察,全面客观了解上海海事局现行现场监管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进行分析。
  再后,本文以美国海岸警卫队、英国海事和海岸警卫局、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这三个典型的西方发达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为研究对象,研究并提出法律授权明确、组织架构精简、人员专业化程度高、引入非政府组织力量、实施绩效管理共五个方面的可供上海海事局及我国直属海事系统参考借鉴的管理经验。
  最后,本文结合海事执法人员的相关建议、国外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经验、相关文献研究和个人经验总结,综合运用协同治理、事中事后监管、扁平化管理等公共管理学理论,研究提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背景下上海海事局进一步改革现行现场监管体制的实践性建议与对策。
  相关建议对策主要包含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央地合作共建,积极争取上海市地方政府在立法、政策、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通过推动建立统一且高层级的水上监管指挥协调机构,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成效。二是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海事基础法律法规的起草与提案,协助开展法律配套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加快海事国际公约的国内转换,制定更加统一、科学、具体的执法规范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理顺海事部门与地方社会经济建设间的关系,改善“重罚轻教”“重量轻效”的监管执法观念,积极建立符合时代要求、更加高效有效的新型海事监管模式。四是加强海事执法装备与信息化建设,在谋求地方资源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海事基础执法装备,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的建设与整合,完善海事现场监管基础保障,发挥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效果。五是改善组织内部管理,精简组织架构并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优化现有的人才培养和干部选任模式,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海事执法人员创新作为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海事现场监管能力效力。
作者: 温子墨
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
导师: 冯苏苇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
学位年度: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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