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该是平等的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孙鸣岐 |
作者单位: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上海 200000 |
关键词: | 保险产业 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 赔付率 |
摘要: | 商业保险活动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共同参与来完成的,当然一般情况下还会有保险中介人的参与。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所以它的形成过程应该与一般的合同相仿,而不应该把保险单搞成一份被官方审核批准的、无法修改的格式合同。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费,是希望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得到保险人合理和充分的赔偿,从而能继续其生计,因此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该被认为全是他们所应得的,并不是让保险人用来谋取暴利的,保险人也不应该以其强势的地位来欺负被保险人。实际上,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的利益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如果保险公司坑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没有人来购买保险了,保险公司一定会破产,当然保险公司破产了,对被保险人也是不利的。 |
会议日期: | 201110 |
会议举办地点: | 杭州 |
会议名称: | 2011年苏浙闽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 |
出版日期: | 2011-09-30 |
母体文献: | 2011年苏浙闽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F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