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港澳航线内河船舶船员工资优先权探析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胡湜 徐春龙 |
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广东 广州 510300 |
关键词: | 船舶优先权 船员工资 内河船舶 港澳航线 通海水域 |
摘要: | 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船员工资请求权具有船舶优先权,但《海商法》并没有对"海船"进行定义。在涉及港澳航线内河船船员工资请求权是否具有船舶优先权时,司法裁判并不一致。本文通过海商法解释、船舶登记检验、船舶适航能力和船舶航行区域、船员资质及类比推理五个层面的论析,指出航行于内河A级航区港澳航线的内河船舶属于海商法规定的海船,工作于其上的船员工资请求权具有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优先权。 |
会议日期: | 201310 |
会议举办地点: | 广州 |
会议名称: | 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 |
出版日期: | 2013-09-30 |
母体文献: | 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分类号: | U67 U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