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货运代理的识别与法律责任 |
正文语种: | 中文 |
作者: | 倪学伟 |
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
关键词: | 货运代理 委托合同 代理 无船承运人 提单 |
摘要: | 建立无船承运人制度后,货运代理的身份愈加扑朔迷离。正确识别货运代理,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判、货代业务的规范操作,且对有关理论研究亦有促进。当事人之间合同的名称与内容、是否签发提单、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等,是识别货运代理的重要标准。货运代理合同是货运代理为货方提供海上货物运输相关服务的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的一种形式。货运代理是约定俗成的称谓,将货运代理合同改称为货运委托合同,可能更切合其法律属性。货运代理有收取约定报酬、留置相应货物或提单、转委托等权利,同时应承担交付单据、货损赔偿等义务。 |
会议日期: | 201205 |
会议举办地点: | 广州 |
会议名称: | 第四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
出版日期: | 2012-04-30 |
母体文献: | 第四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论文集 |
分类号: | DF8 D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