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名: | 基于港口国检查结果的船旗国绩效评价研究 |
关键词: | 船旗国;绩效评价体系;港口国监督;贝叶斯平均算法;海上交通事故 |
摘要: |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船舶海上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了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引起了国际海事组织和港口国当局的高度重视。为此,国际海事组织提出要认真落实标准实施的三重责任:国际海事组织负责制定标准,船旗国负责实施标准,港口国负责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目的是将低标准船舶淘汰出航运市场。港口国监督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消除低标准船舶、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有效手段。 目前,大部分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都建立了船旗国绩效表现评价体系,旨在督促船旗国有效履行国际公约,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巴黎备忘录和东京备忘录采用的船旗国“黑-灰-白”名单制度,该制度根据船旗国船队近三年安全风险的不同,也就是船舶滞留率的不同,将船旗国划分为“黑-灰-白”名单。 本文介绍了船旗国责任、船旗国履约、船旗国绩效表现和港口国监督的相关概念,以及国际上主要的区域备忘录组织和国家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机制现状,分析了船旗国“黑-灰-白”名单制度存在的弊端:缺少其他区域备忘录组织的历史检查数据、仅适用于具有大样本检查数据的船旗国、缺少海上交通事故要素的负面影响。鉴于上述弊端,本文提出了改进港口国监督检查机制中船旗国绩效表现评价的方法。第一,整合各区域备忘录组织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数据,对船旗国绩效表现进行评价,协调各区域备忘录组织标准的统一;第二,采用基于贝叶斯平均算法,改进现有的船旗国“黑-灰-白”名单制度,解决现有评价方法仅适用于大样本检查数据的问题;第三,提出在现有的船旗国绩效表现评价方法中,增加海上交通事故要素的负面影响。论文的最后,结合我国的履约现状,提出我国提升船旗国绩效表现的若干建议。 |
作者: | 杜秉洲 |
专业: | 交通运输工程 |
导师: | 付玉慧;徐红尔 |
授予学位: | 硕士 |
授予学位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学位年度: | 2015 |
正文语种: | 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