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一种带有无人机和无人车的取发货快递柜
专利名称: 一种带有无人机和无人车的取发货快递柜
摘要: 一种带有无人机和无人车的取发货快递柜,包括快递柜主体、收送货装置以及用于控制快递柜主体和收送货装置的总控制器;收送货装置包括无人机和无人车;快递柜主体包括柜体、内部货架以及内部运动执行机构,内部运动执行机构用于将货物移送至货架、无人车和无人机,柜体上还设置有人机交互装置,人机交互装置与总控制器通信连接,总控制器设置有网络通信模块,网络通信模块用于发送和接收信息指令;采用无人机以及无人车接收货物或送出货物,省去人力派送,节约与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大幅提高效率,省去了最少两次集中分拣环节,快递柜的摆放位置灵活,可放置于建筑物顶部,不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陕西;61
申请人: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幸;金鑫;白文超
专利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1-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551804.9
公开号: CN108945918A
代理机构: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代理人: 徐文权
分类号: B65G1/04(2006.01)I;B;B65;B65G;B65G1;B65G1/04
申请人地址: 723007 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北区鑫源路
主权项: 1.一种带有无人机和无人车的取发货快递柜,其特征在于,包括快递柜主体(1)、收送货装置以及总控制器;收送货装置包括无人机(2)和无人车(3),无人机(2)设置在快递柜主体(1)的顶部,快递柜主体(1)的顶部设置货物出入口,在无人机(2)载货停放至快递柜主体(1)的顶部时无人机货仓与货物出入口正对,无人车(3)设置在快递柜主体(1)的下部,快递柜主体(1)的下部开设有无人车(3)的出入口,快递柜主体(1)包括内部货架以及内部运动执行机构,内部货架上设置有多个分货柜,快递柜主体(1)上开设有与分货柜一一对应的货物出入口,货物出入口处均设置柜门;内部运动执行机构包括水平移动机构、旋转机构、升降机构、货物托举机构以及取物机构,内部运动执行机构通过水平移动机构、旋转机构、升降机构、货物托举机构以及取物机构配合运动将货物移送至各分货柜,内部运动执行机构还用于将货物从分货柜中取出移送至无人车货箱,水平移动机构用于将货物水平移动,升降机构用于将货物提升和降下至与分货柜对应的高度,旋转机构用于将货物旋转至与分货柜正对的角度;总控制器设置有网络通信模块,网络通信模块用于发送和接收信息指令,快递柜主体(1)上还设置有人机交互装置,无人机(2)、无人车(3)、内部运动执行机构以及人机交互装置均与总控制器通信连接。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