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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便于固定电动自行车尾灯
专利名称: 一种便于固定电动自行车尾灯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于固定电动自行车尾灯,包括抱箍、上壳体、下壳体、转向灯珠和刹车灯珠,所述下壳体一侧的边缘处设置有卡槽,且下壳体顶端的两侧均固定有扣件,所述下壳体另一侧的中间位置处固定有固定件,且固定件的一侧通过固定螺栓固定有抱箍,所述固定件一侧的下壳体上设置有电缆线,所述上壳体远离下壳体一侧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二预留槽,且第二预留槽的内部固定有刹车灯罩,所述刹车灯罩两侧的上壳体上均设置有第一预留槽,且第一预留槽的内部均固定有转向灯罩。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抱箍、固定件以及固定螺栓,使得抱箍便于卡住不同直径的支撑柱,便于锁紧,利于安装固定,使用便捷。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天津;12
申请人: 天津天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长绪
专利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1-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0394778.9
公开号: CN208264414U
代理机构: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11582
代理人: 邢江峰
分类号: B62J6/04(2006.01)I;B62J6/00(2006.01)I;B62J11/00(2006.01)I;B;B62;B62J;B62J6;B62J11;B62J6/04;B62J6/00;B62J11/00
申请人地址: 300203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东侧500米
主权项: 1.一种便于固定电动自行车尾灯,包括抱箍(3)、上壳体(8)、下壳体(10)、转向灯珠(15)和刹车灯珠(16),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壳体(10)一侧的边缘处设置有卡槽(17),且下壳体(10)顶端的两侧均固定有扣件(6),所述下壳体(10)另一侧的中间位置处固定有固定件(1),且固定件(1)的一侧通过固定螺栓(2)固定有抱箍(3),所述固定件(1)一侧的下壳体(10)上设置有电缆线(5),且电缆线(5)远离下壳体(10)的一端固定有接线端子(4),所述下壳体(10)靠近卡槽(17)一侧的中间位置处均匀安装有刹车灯珠(16),且刹车灯珠(16)两侧的下壳体(10)上均匀安装有转向灯珠(15),所述下壳体(10)远离固定件(1)的一侧设置有上壳体(8),且上壳体(8)靠近下壳体(10)一侧的边缘处设置有与卡槽(17)相互配合的卡块(14),所述上壳体(8)顶端的两侧均固定有卡箍(11),且卡箍(11)与扣件(6)连接,所述上壳体(8)远离下壳体(10)一侧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二预留槽(13),且第二预留槽(13)的内部固定有刹车灯罩(9),所述刹车灯罩(9)两侧的上壳体(8)上均设置有第一预留槽(12),且第一预留槽(12)的内部均固定有转向灯罩(7)。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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