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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三峡水利枢纽船闸管理体制研究
论文题名: 三峡水利枢纽船闸管理体制研究
关键词: 电航矛盾;国家所有权;外部性;管委会;法治化
摘要: 船闸从属性上来讲,属交通航道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在经济学意义上,船闸具有正负外部性,正的外部性为,船闸作为原航道的替代物或新航道的一部分,保证了航道的连续性,为保证航道畅通、航运发展提供了可能;负的外部性为,船闸同时给航运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船舶过闸时间长、船舶积压,引起他人效用的减少和成本增加,以及运输组织条件、方式改变,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航行秩序维护更加复杂,增加运输成本.船闸所有权属国家,但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只能由国家占有.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国家可以将国有资产按用途交给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占有和使用.三峡水利枢纽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运行要求十分复杂的工程.其永久船闸已在2003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升船机预计在2009年建成.三峡水利枢纽施工期船闸管理采取的是由业主(三峡开发总公司)委托交通部所属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管理的方式,该方式保障了三峡工程施工顺利和葛洲坝、三峡航运畅通,但毕竟是工程施工期的过渡办法,工程完工后必须建立新的船闸管理体制.新型的船闸管理体制,以电航分管为基本特征,但却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旧的电航分管模式,其要点是:一、电厂和船闸产权属国家,建成后由国家分别交由水利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占有和使用.二、成立由三峡建委、三峡总公司、交通部、长航局等部门组成的三峡工程运营管理协调委员会.三、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船闸运营主体.四、航运管理部门是船闸行业管理主体.新体制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依法治闸、竞争与效率、创新、积极与稳妥.新体制下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船闸运营经费的来源、船闸运营机构的组建、航运管理部门的改革等.
作者: 万红
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
导师: 周庭芳;谭德绥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
学位年度: 2003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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