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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研究
论文题名: 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研究
关键词: 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建筑物管理;行政管理体制;三峡工程;航运功能;国有资产经营;国家所有权;综合功能;政府部门;运行;两种模式;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管理能力;功能发挥;长江航运;政府管理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水利枢纽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功能。三峡工程中的通航建筑物是发挥三峡工程航运功能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强对该建筑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提高日益增长的长江航运效率及三峡枢纽综合功能的发挥,将具有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现行三峡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探讨建立支持和保证长江航运事业发展,有利于三峡工程三大功能发挥,特别是航运功能发挥的新型三峡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目前,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的管理同时采用了“电航分管”和“电航统管”两种模式。但随着我国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不断明确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现行的两种模式既不符合当前政府管理改革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要求,也不利于电力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与考核,本文主要通过从理顺管理、完善法规的角度,提出改革现行三峡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的建议和方案,作为国家相关部门决策的参考和依据,为完善三峡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提供决策支持。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及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着力对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现行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对形成原因进行客观分析,同时借鉴国内外其它先进的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和成功经验,也针对三峡通航建筑物的特性,提出了从通航建筑物的属性(产权和所有权)出发,确立通航建筑物为航道设施和公共设施,明确通航建筑物的国家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法律保障、管理职能明确、行业分工合理,具备较强的通航管理能力、设施保障控制能力和运行协调能力的三峡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与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三峡通航建筑物的高效运行和协调管理。
   本文研究的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新体制,是紧密结合我国目前政治、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实际运作中力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如提出通航建筑物的国家所有权、成立国家综合层面的运营管理协调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承担通航设施行业管理的主体等方面。在未来工作中还要继续深化政府在通航管理体制上的建设,明确通航管理部门的职责,强化管理与运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通航管理经费的使用管理,同时对现有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调整,使其符合管理体制改革与发挥三峡工程综合效益的需要。
作者: 张鹏
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陈瑞莲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中山大学
学位年度: 2008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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