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扶壁式侧墙组合斜撑加固排桩支护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扶壁式侧墙组合斜撑加固排桩支护结构,包括基坑、及设置在所述基坑与土体之间的支护排桩,所述土体上设置有重物,所述基坑内施建有基坑地下室,所述基坑地下室包括底板、及靠近所述支护排桩设置的地下室侧壁;所述地下室侧壁靠近所述支护排桩的侧面上沿竖直方向设置有若干抵接所述支护排桩的扶壁柱,所述扶壁柱的中部可拆卸设置有若干支撑横梁;所述地下室侧壁背向所述支护排桩的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平衡所述地下室侧壁所受侧向荷载的支护装置。本实用新型可以对周边超过原设计荷载的排桩结构进行加固,使得工程能持续开展直至顺利完工。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钟永国;周裕利;周泽佳;植嘉生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2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0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942018.3 |
公开号: |
CN209227548U |
代理机构: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德魁 |
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E;E02;E02D;E02D17 |
申请人地址: |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蕴路3号 |
主权项: |
1.一种扶壁式侧墙组合斜撑加固排桩支护结构,包括基坑、及设置在所述基坑与土体之间的支护排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内施建有基坑地下室,所述基坑地下室包括底板、及靠近所述支护排桩设置的地下室侧壁; 所述地下室侧壁靠近所述支护排桩的侧面上沿竖直方向设置有若干抵接所述支护排桩的扶壁柱,所述扶壁柱的中部可拆卸设置有若干支撑横梁; 所述地下室侧壁背向所述支护排桩的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平衡所述地下室侧壁所受侧向荷载的支护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排桩与所述土体之间设置有止水帷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排桩靠近所述止水帷幕的一侧呈倾斜设置有桩锚支护,所述桩锚支护的一端紧固连接所述支护排桩,所述桩锚支护的另一端伸入设置在土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装置包括呈倾斜设置在所述基坑内的斜支撑,所述斜支撑的一端支撑在所述地下室侧壁的中部位置,所述斜支撑的另一端设置在所述底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呈倾斜设置的第一辅助支撑件,所述第一辅助支撑件的一端支撑在所述斜支撑上,所述第一辅助支撑件的另一端设置在所述底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支撑、第一辅助支撑件为砼支撑或金属钢材支撑,所述斜支撑、第一辅助支撑件的两端均设置有支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扶壁柱上对应所述支撑横梁设置有嵌合口,所述支撑横梁水平设置在所述嵌合口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室侧壁上对应所述支撑横梁设置有若干第二辅助支撑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辅助支撑件呈“八”字型对称设置在所述扶壁柱的两侧,“八”字的较大开口端抵接连接所述支撑横梁。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