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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防侧翻装置、转向架、轨道车辆以及轨道交通系统
专利名称: 防侧翻装置、转向架、轨道车辆以及轨道交通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侧翻装置、转向架、轨道车辆以及轨道交通系统,所述轨道车辆可移动地与轨道梁配合,所述轨道梁设置有轨道梁挡板;所述防侧翻装置包括:安装座和防侧翻挡板,所述防侧翻挡板与所述安装座连接,所述防侧翻挡板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轨道梁挡板的下方以在所述轨道车辆倾斜时所述防侧翻挡板与所述轨道梁挡板止挡。由此,通过防侧翻挡板与轨道梁挡板止挡,能够防止轨道车辆侧翻,可以保证轨道车辆的行驶安全性,从而可以保证轨道车辆内和轨道梁下方的人员安全。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谭志成;刘志森;杨怡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5-2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8-2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490338.8
公开号: CN110143214A
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黄德海
分类号: B61F5/50(2006.01);B;B61;B61F;B61F5
申请人地址: 518118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主权项: 1.一种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所述轨道车辆可移动地与轨道梁配合,所述轨道梁设置有轨道梁挡板; 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侧翻装置包括:安装座和防侧翻挡板,所述防侧翻挡板与所述安装座连接,所述防侧翻挡板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轨道梁挡板的下方以在所述轨道车辆倾斜时所述防侧翻挡板与所述轨道梁挡板止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侧翻挡板包括:止挡部和安装部,所述止挡部与所述安装部相连,所述止挡部位于所述轨道梁挡板的下方,所述安装部与所述安装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与所述安装部位于同一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与所述安装部之间设置有弯折部,以使所述安装部高于所述弯折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垂直于所述止挡部和所述安装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与所述止挡部之间、或者所述弯折部与所述安装部之间具有圆滑过渡部。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与所述弯折部之间的夹角为60°-100°。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和所述安装部中的至少一个为平板。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侧翻挡板包括:连接部和两个所述止挡部和两个所述安装部,所述连接部连接于两个所述安装部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和所述止挡部位于同一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从所述止挡部的固定端到所述止挡部的自由端的方向上,所述止挡部的厚度逐渐减小。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的上表面具有耐磨层。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的上表面为水平面、斜面或弧形面。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的自由端的端面为平面或弧形面。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设置有减重结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重结构为减重槽或减重孔。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包括:座体和支撑柱,所述座体适于安装在所述轨道车辆的车桥上,所述支撑柱设置于所述座体和所述防侧翻挡板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侧翻挡板在所述轨道车辆倾斜预定角度a时与所述轨道梁挡板止挡,所述预定角度a满足关系式:a≤10°。 19.一种转向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桥; 防侧翻装置,所述防侧翻装置为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防侧翻装置,所述防侧翻装置的所述安装座与所述车桥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转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设置于所述车桥的下方。 21.一种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转向架。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与所述车桥连接。 23.一种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轨道梁,所述轨道梁包括梁体和轨道梁挡板,所述轨道梁挡板设置于所述梁体的一侧; 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轨道车辆,所述轨道车辆可移动地与所述轨道梁配合。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梁挡板的下表面具有内端和外端,相较于所述内端,所述外端远离所述梁体,所述轨道梁挡板下表面的外端不高于所述轨道梁挡板的内端。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梁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上端敞开,所述凹槽的上端的边缘朝向所述凹槽内延伸出所述轨道梁挡板,所述防侧翻挡板的部分结构位于所述轨道梁挡板与所述凹槽的侧壁限定出的空间内。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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