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均固定于后地板上,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上均设有U型槽,千斤顶的中部的丝杠位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U型槽中,千斤顶下臂和千斤顶上臂卡接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外部,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前端分别与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左部和右部卡接,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后端分别与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左部和右部卡接。本发明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固定夹紧力均匀,零件尺寸小,布置紧凑,占用空间小,千斤顶取用方便。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西;45 |
申请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支希帆;李晓春;黎谦;康意谊;胡细平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2-1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140575.1 |
公开号: |
CN110143174A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焦烨鋆 |
分类号: |
B60R11/06(2006.01);B;B60;B60R;B60R11 |
申请人地址: |
545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河西路18号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权项: |
1.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均固定于后地板上,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上均设有U型槽,千斤顶的中部的丝杠位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U型槽中,千斤顶下臂和千斤顶上臂卡接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外部,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前端分别与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左部和右部卡接,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后端分别与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左部和右部卡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爪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设置的第一底板、竖直设置的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一撑板、所述第一底板和所述第二支撑板从前至后依次连接构成所述U型槽,所述第一底板与所述后地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前伸出的第一限位爪,所述第一支撑板与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左部可解除式相抵,所述第一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左部卡接,所述第二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后伸出的第二限位爪,所述第二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左部卡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支撑板的高度,所述第一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左部外侧卡接,所述第二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左部内侧卡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的左部设有向后伸出的侧向长脚,所述侧向长脚与所述千斤顶下臂左部的内侧相抵。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爪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设置的第二底板、竖直设置的第三支撑板和第四支撑板,所述第三撑板、所述第二底板和所述第四支撑板从前至后依次设置,所述第二底板与所述后地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三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前伸出的第三限位爪,所述第三支撑板与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右部可解除式相抵,所述第三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右部卡接,所述第四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后伸出的第四限位爪,所述第四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右部卡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撑板的高度大于所述第四支撑板的高度,所述第三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上臂的右部外侧卡接,所述第四限位爪和所述千斤顶下臂的右部内侧卡接。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通过底座固定于所述后地板上,所述底座固定设于后地板上,所述第一卡爪的底部固定于所述底座的左端,所述第二卡爪的底部固定于所述底座的右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底部均通过螺钉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的底部均设有向外伸出的定位脚,所述底座上开设有与所述定位脚的位置对应的定位孔,所述定位脚与位置对应的所述定位孔卡接固定。 10.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卧式千斤顶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千斤顶与所述后地板之间有间隙,随车工具置于所述间隙中。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